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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做好2009年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
2009年9月1日  11:58:07    来源:网站运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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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学、学区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:

    为严格贯彻国家、北京市教育收费政策,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,进一步规范我系统各单位2009年的教育收费工作,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,我委将目前系统内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(含职高)所涉及的教育收费项目、标准、程序等进行了梳理,制定了《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规定性收费工作的管理意见》、《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代收性收费工作的管理意见》以及《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捐赠款(物)、“共建”工作管理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教育收费三项管理意见》),对现行的收费政策和文件做了进一步的整合和清晰。现一并印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认真学习、遵照执行。

(通知详情见附件)

 

附件1: 朝教党发〔2009〕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加强收费工作的三个意见.doc
附件2: 朝教监[2009]1号 (正式红头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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