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批项目名称:区域内高级职业中学、成人中专校学生学籍变动(备案类) 审批项目依据: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职业高级中学、职业中专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》京教职成(2002)19号 审批收费依据:本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:即时 审批程序:
条件: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:(依据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职业高级中学、职业中专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》第18-20条、第23条) 1、学生申请修学或退学、转学的申请书。 2、医院诊断证明 3、学生原学校和转入学校的证明文件 4、学生退学的证明材料 5、其他需要材料 标准: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 本岗位责任人:职成科学籍管理 岗位职责及权限: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备案材料。 对备案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,必须及时受理、即时审定,予以备案,并对全部有效材料按要求归档。 对备案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,不予受理,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、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、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。 时限:即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