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2010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
拟资助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的通告
根据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经区委组织部推荐、市委组织部初审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,朝阳分院王鸿杰同志被确定为2010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拟资助人员。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,现对王鸿杰同志的基本情况和资助项目(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(7月19日至7月25日)。在7月25日前,个人、集体及组织均可就拟资助人员的有关情况向区教委反映。
区教委人事科电话:85851212 联系人:耿健
附件:拟资助人员基本情况和资助项目
朝阳区教委
2010年7月16日